关于建立陇南市妇幼保健院微博、微信 和网站等新媒体管理制度的通知
陇南市妇幼保健院文件
陇市妇幼〔2016〕30号
关于建立陇南市妇幼保健院微博、微信
和网站等新媒体管理制度的通知
各科室:
为贯彻落实陇南市网信办、陇南市卫计委关于充分发挥新媒体技术推动信息发布常态化、规范化的要求,进一步发挥陇南市妇幼保健院(以下简称“我院”)在对外宣传和健康知识传播中的作用,提升我院的公信力和影响力,确保我院官方微博、微信和网站等新媒体运行维护管理高效、严格、有序,特制定《陇南市妇幼保健院微博、微信和网站等新媒体管理制度》,现将本制度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陇南市妇幼保健院微博、微信和网站等新媒体管理制度
陇南市妇幼保健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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